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在商标局备案吗?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必向商标局备案,备案不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生效要件。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备案登记为进入要件的合同类型外,一般合同(包括商标使用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前提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形式和内容不违法。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许可双方不得未经备案而对抗善意第三人主张商标使用许可的效力,前提是该第三人应当是善意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无需备案,就是合法有效的。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标许可合同未备案的,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向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