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上海市人户分离证明

第一,窗口为:

1,居民携带必要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中心查验材料,对受理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当场打印《居住登记(回执)》。

2.线上办理:登录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在带内“个人社区事务服务”一栏搜索“户籍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受理”,或通过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搜索“户籍分离”。上海办理离职证明需要相应的资料。

人户分离的三个原则:

(1)户籍以户为单位。

(2)公民应当在其经常居住地登记为永久居民。

(3)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市单独户籍人员登记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个人账户卡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盖章的集体账户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

3.住宅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公房证明、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年满18周岁,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应当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办理人户分离登记:

1.本人居住有自有产权的房屋,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

2、居住在本人租住的房屋,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登记机关管辖区域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迁移证。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