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主体如何确定?
商标权主体也称商标所有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和继承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是指商标注册人,继承主体是指依法通过注册商标的转让或转移取得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主体包括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他们是商标权的受益人。《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必须是符合《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1)企业单位是指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事业单位是指那些有附属工厂或车间,能从事商品生产和经销的研究机构或学校。不包括国家机关、部委等单位。
(三)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
(四)外国人和外国企业,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依照外国法律设立并在外国注册的法人。此类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对等原则,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
对在中国境内设立并依法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中外合资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应根据合同规定和商标权的归属确定申请人。中方为申请人的,注册为国内商标,商标权主体为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外方为申请人的,按外国商标注册申请办理,其商标权的主体属于上述第四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