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徽标相似性

我简单回答一下:

1.一般来说:LOGO(标志、标识、特殊文字、符号、卡通造型、一些特定的声音)

只要是正式注册(正式核准)——就属于商标法的管辖范围;

2.商标法:有国际和国内之分;全世界通用的“文字、符号、标志”已经在国际上取得,任何团体和个人都不能据为己有,也不可能再申请注册,例如国际通用的莫尔斯电码SOS还有警报声、消防车声、救护车声,这些特殊的声音不允许与其他声音相同甚至相似。......

3.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法治国家的国内要求都首先受制于国际标准;然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内部标准和规定。(因此,商标一旦申请了国际注册,就具有了全球专用性。)其他团体或个人不得侵占、冒用、滥用或私分。...

4.就像你上面说的“形状一样,但是颜色不一样;..... "只要对方已经把书注册了,你就不能用,哪怕是近似或者近似(商标法有规定)。如果坚持使用,可能会惹上国际官司(如果对方发现并提起国际侵权诉讼...);

5.还有,企业虽然性质不同,名称不同,项目不同,但其商标、标识、标志不可能相同;商标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独特性。

6.所以你上面说的“隐患”还是存在的。保险起见,你需要去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和商标科)查询那家服装企业在欧洲的商标注册情况...为了安全!!

嗯,回答的很简单,但其实更详细。请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