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需要什么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向当地公安机关附送印章样本: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本,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南沙区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政府批文或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上级部门同意盖章的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社团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本,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南沙区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民政部门出具的团体登记证明;
2、民政部门同意盖章的证明;
3.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