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需要什么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向当地公安机关附送印章样本: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本,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南沙区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政府批文或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上级部门同意盖章的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社团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以下资料,并附印章样本,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或南沙区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

1,民政部门出具的团体登记证明;

2、民政部门同意盖章的证明;

3.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