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起诉要多少钱?
一.计件工资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情况下的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人民币/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3000元。
2.不同的案例有不同的标准:
(1)对于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础标准的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有涉外因素的(争议标的或者合同签订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在国外的,适用外国法律解决),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以合并计算,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其标准由省级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制定。
4.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本标准确定,并按不高于以下标准单独(累进)收取:争议财产标的物1,000元(含):
1万元-1万元(含)4%
65438+10万元-50万元(含)3%
50万元-654.38+0万元(含)2.5%
1万元-500万元(含)2%
500万元-654.38+00万元(含)654.38+0.5%
10万元的收费比例免费。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上述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2.诉讼案件有反诉的,按照反诉金额减半收取费用。
(3)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适用民事案件收费标准。
2、对于一审二审后的诉讼案件,按一审实际收费减半;已代理一审或二审跟进投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的一半收取;他代理过仲裁,诉讼第一、第二阶段收费按仲裁阶段减半。
二。关于协议收费的规定
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证人、代理图书、审阅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取。
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律师费可按计件、按标额比例、按时间收取。
诉讼费由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两部分组成。
财产案件受理费根据争议金额按一定比例交纳。争议金额不足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50000元部分按4%支付,超过50000-1万元部分按3%支付。除支付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支付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的实际支出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