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在先申请原则

我国商标的使用是以在先申请为前提的,有些不是。以英国、冰岛等的商标法为例。比如商标注册确认了商标权的取得,也允许在期间内使用商标,也允许先使用商标,但未注册人继续使用。但是商标使用人的权利当然仅限于自己商标注册的范围,并不包括更多的使用范围。但是,如果要转让商标,必须和企业一起转让。

每个商标规则都不一样。比如,我国商标法规定了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商标属于谁先注册,而不是谁先使用。而且我国还有商标盲检期,也是商标提交注册阶段。商标状态无法查询,但申请人拥有该商标,后者无法注册。

在“申请在先”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申请在先”原则,是一种实用灵活的商标初步审定原则。那么为什么我们经常说商标先注册归谁先注册呢?所以如果你想要一个商标,你应该马上离开并注册,或者买一个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