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石川镇征地开发过渡费还是350元一个月。为什么不遵循文档?

第一,可能是违规操作;其次,因为文件还没批下来;而且是因为获得了一些政府相关人员的许可。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非法经营

首先,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可能会为了一些私利而选择非法经营。毕竟很多时候,他们不按照文件办事,就可以非法经营牟利。所以文件下来后,部分地区还是会有工作人员选择性地按原价收取转让费。主要目的是获取一些非法利润。这种行为往往是违法的,群众发现后可以相应举报。

第二,文件没有被批准。

对于很多人来说,在文件还没批下来的时候,并不会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收取规定的过渡费,而是选择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主要原因是相关文件没有批下来。对于这部分人来说,他们最需要的往往是一种按照原文件计划执行的手段。毕竟没有审批通过的文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第三,获得了一些政府人员的许可。

对于一些已经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被执行人来说,在办案过程中,选择执行旧方案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相关部门的默许。他们之所以得到默许,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之间的一个口头约定,或者他们之间的某种合作关系。因此,文件获批后,部分被执行人仍选择按原收费标准收取过渡费。

注:对于很多工作人员来说,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