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计件收费:无财产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协商收取6000-100000元之间的费用;涉外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万元人民币;法律文件:代表他人撰写、修改和审阅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的收费在600-2000元之间。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每份文书的费用在2000-10000元之间。代理律师公证:律师公证事务不同,费用在1500-3000元/件之间协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人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的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在1500-20000元之间。
律师调查:费用根据调查项目协商。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自诉人或者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种诉讼案件的上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在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花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