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对夫妻获赔8723万元。夫妻俩做了哪些违法的事情?
朱某顺和闫某芳在杨春共同经营一家粮食加工厂。2019 1,朱某顺联系肇庆中心粮库购买大米,签订了7份买卖合同。大米销售方向仅限于?喂?,并在合同中注明?这批大米严禁流入口粮市场?。
朱某顺、闫某芳为牟取利益,在明知上述大米镉含量超标的情况下,安排工人对收购的大米进行勾兑加工,包装后销售给杨春市及周边地区的米店。据统计,该案发生于2019+65438年10月4日至8月22日,杨春某粮食加工厂购进镉含量超标大米5884.5吨。经检测,流入该米店的来自杨春市一家粮食加工厂的大米样品被发现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