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和市场监管局有什么区别?
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物价局合并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范围较大,工商局的范围较小。
很多地方自下而上试点行政体制改革,以区县为单位,有的地方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三位一体”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原三个部门的职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包括注册登记(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部分地方下放的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管、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
这种自下而上的探索,确实有助于找到合适的市场监管模式,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基层合并,国家、省、市管理仍然多头,造成向上渠道不畅,甚至交叉混排。每个孔都有分配任务和统计报表,执法文书要求也有差异,需要法务同事做大量工作。
二是基层工作难度大大增强。原来的质监和食药监只在区级成立,原来的工商部门在镇级有基层分局。虽然合并后质监和食药监人员下放到基层,但还是不能满足需要。
简而言之,国家、省、市三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存在(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市一级合并)。在区县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质监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