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复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商标撤销复审需要的文件材料: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需提供由申请人盖章的委托书。大陆以外的申请人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2.各种复审申请: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提出。3.理由和证据材料审查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或者异议注册的复审,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商标的终局裁定,供其他复审,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