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种商标目录
第33类注册商标属于酒类范畴,主要包括葡萄酒、葡萄酒、黄酒、白兰地、果酒、烧酒、料酒、苹果酒、黄酒、开胃酒、含水果的酒精饮料、酒精饮料、液体鸡尾酒、伏特加、白酒、樱桃酒、薄荷酒、青稞酒、汽酒清酒、威士忌、蜂蜜酒等。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象征,也可以说是企业文化的体现。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保护商标可以保护你的企业声誉和企业形象。
第33个商标只有一组:3301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薄荷酒330001,果酒(含酒精)330002,苦酒330003,茴香酒(茴香)330004,茴香酒330005,葡萄酒*330006,烧酒330007,
蒸馏酒精饮料330008,蒸馏饮料330008,苹果酒330009,鸡尾酒*330010,柑橘酒330011,煮沸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330012,葡萄酒330065438+。
杜松子酒330014,葡萄酒(露酒)330015,蜂蜜酒330016,樱桃酒330017,葡萄酒(饮料)330018,白兰地330019。
梨酒330021、日本米酒330022、威士忌330023、酒精浓缩汁330024、酒精液体330025、酒精饮料(啤酒除外)330026、
酒精果饮330031,酒精果饮330031,米酒330032,朗姆酒330033,伏特加330034。
起泡酒C330001、清酒C330002、青稞酒C330003、黄酒C330004、料酒C330005、食用酒精C330006。
申请转让第33类商标需要哪些资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供加盖受让方印章的委托书。大陆以外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转让注册商标: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应当由代理机构提出,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盖章或者签字。
3.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受让人来自大陆以外,所以不需要这些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