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内驰名商标有什么异同?

目前,国家权威机构认定名牌有两种方式:“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一般来说,“中国名牌产品”必须有市场认知度高的商标。同样,驰名商标的载体——产品也必须具备过硬的质量和竞争优势。然而,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在许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1.两者的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规定》第5号。企业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认定,享有驰名商标的全部权利。中国名牌产品的评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12号《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

2.它们的内涵是不同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的产品。

3.他们的对象不同。驰名商标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定仅限于中国企业的产品,不接受在国(境)外使用外国产品的申请。

4.两者的认定有不同的后果。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一种法律保护手段,采取“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如果已经取得驰名商标的产品遇到侵权纠纷,可以将驰名商标作为受保护记录,提交商标局仲裁。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的规定,在没有侵权纠纷的情况下,驰名商标对企业没有任何意义。我国名牌产品的评定主要是授予企业一种荣誉,是国家奖励机制的一部分。

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的区别

烟草在线摘自中国烟草研究网。早在2002年,湖南卷烟品牌“芙蓉王”、“白沙”商标就被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于同年被中国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对于湖南烟草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里程碑。但是很多烟草行业的从业人员并不是很清楚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关系和区别。下面说说自己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

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来说,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这是一个法律概念。其生产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并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部门的法律认可。其目的是解决商标权冲突,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的进展,各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也得到其他国家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认可,使得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商标权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名牌是普通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统称。由民间组织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评估产生。其目的是授予企业一种荣誉,但不具有任何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所承认。

根据《商标法》和56号令规定,驰名商标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近似商标上注册或者使用其驰名商标。在驰名商标显著性强、知名度高的情况下,也有权禁止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在现代社会,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已经不仅仅集中在质量和外观上,还包括品味和时尚,代表着某种身份和地位。因此,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信息的膨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商标本身就蕴含着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制止社会上批评知名品牌的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芙蓉王”和“白沙”驰名商标作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无形资产,是湖南烟草行业的宝贵财富。湖南烟草的职工,特别是工业企业的职工,要自觉利用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这一无形资产,积极宣传和保护驰名商标。这对保持湖南烟草行业的稳定,促进湖南烟草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名牌产品与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别和联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逐渐认识到实施名牌战略对提高声誉、增强竞争力的极端重要性。目前,国家权威机构认定名牌有两种方式:“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般来说,“中国名牌产品”必须有市场认知度高的商标。同样,驰名商标的载体——产品也要有过硬的质量和竞争优势。有些产品,比如鄂尔多斯羊绒衫,不仅是中国名牌,还是中国著名商标。这两个荣誉在互认的过程中也是有相互参考价值的。

然而,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在许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1,两者的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规定》第5号。企业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认定,享有驰名商标的全部权利。中国名牌产品的评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12号《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

2.它们的内涵是不同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在行业内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最高,顾客满意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可见,驰名商标的内涵是商标,名牌产品的内涵是具体产品。

3.两者的对象不同。驰名商标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定仅限于中国企业的产品,不接受在国(境)外使用外国产品的申请。

4.他们的评价机制不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驰名商标将由企业的一种荣誉变为法律保护的手段,不再由国家组织分批认定。这一新规的出台,意味着驰名商标批量评定的历史成为过去。《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的产品目录。凡不在当年评审目录内的产品申请,不予受理。

5.两者的认定条件不同。驰名商标的构成要件是:该商标的历史和使用范围的相关材料;该商标的宣传推广活动、地理范围、宣传媒体种类、广告金额等相关材料;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记录;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重点是:实物的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汇率、品牌知名度、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产品实现的标准水平;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计量保证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客户满意度必须走在全行业前列。

6、两者鉴定的后果不同。驰名商标经过认定后,可以比普通商标受到更多的保护。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一种法律保护手段,采取“个案认定”和被动保护的原则。如果已经取得驰名商标的产品遇到侵权纠纷,可以将驰名商标作为受保护记录,提交商标局仲裁。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的规定,在没有侵权纠纷的情况下,驰名商标对企业没有任何意义。我国名牌产品的评定主要是授予企业一种荣誉,是国家奖励机制的一部分。

任何企业都应该认识到,名牌产品是驰名商标形成的基础,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名牌产品寻求法律保护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