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促进我县旅游业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县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从吃、住、行、购、娱等方面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现将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并组织实施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方案,成立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市场单位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办事处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努力实现旅游秩序明显好转,旅游投诉明显减少,游客满意度明显提高,旅游服务和管理明显改善,旅游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

第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

首先是降低门槛,放宽注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前置审批事项外,坚持“先照后证”试点工作要求,依法做好旅游市场主体登记工作。二是逐步推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实时录入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报告等业务数据,将旅游市场主体纳入网格化管理。三是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综合治理无证经营行为,促进和规范旅游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商标旅游与发展”活动。

我局指导经营主体申请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注册,从商标查询、名称确定、平面设计、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全面指导和帮助。目前,我们已帮助仙象巴拉藏香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商标“巴木山藏香”(已受理),并帮助其完成包装设计并上市,使产品得到县委、政府的认可,为企业赢得项目支持,助推企业发展。基于商标功能,我局将协助企业逐步完成旅游商品的品牌建设。

三、加强市场巡查,确保旅游市场秩序。

我局克服人手不足等困难,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是在“五一”、“国庆”旅游黄金期,加强住宿、餐饮、土特产、民族用品、成品油等行业监管,严厉打击短重、敲诈勒索、欺客宰客、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四、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维护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权益。

我局依托“12315”投诉站和“两站一会”,加强对12315工作人员和联系站、服务站联络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消费维权质量。按照“有诉必答、有诉必查、有诉必究”的工作要求,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调解平台,积极推动和解,提高投诉处理率,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一旦有消费者投诉,立即处理,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对新消法、新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通过日常监管、“3.15”宣传等活动,宣传新消法、新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如发放资料、现场咨询、进学校、进社区、进寺庙等。,并以“3.15”维权日和“4.26”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让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20次,出动55人次/次,检查酒店52家/次,餐饮经营者115户/次,成品油站50户/次,土特产和民族用品商店85户/次,申请注册商标,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