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商标不备案可以维权吗?

第一,只有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才能向商标局申请备案。根据实际需要,当事人可以自愿签订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但未注册商标因未取得商标专用权,不能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备案。

二是无需向商标局提交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但应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

三是许可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同时许可期限不得超过每个注册商标10年的有效期限。比如某商标的有效期为200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4日,该商标已经提交续展申请。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为2016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6日,那么如果现在需要提交许可备案申请,则需要提交两份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一次备案申请的许可期限为2016 10 10月10至2016 12年2月4日(商标现行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另一条记录的许可期限,从2016,10(商标下一个10年有效期的起始日)起至19,10(商标许可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的终止日)止。

第四,许可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分类填写,并与许可的商品名称一致。即使许可方要将所有被许可的商品/服务许可给被许可方,在填写备案申请书时,也必须将所有商品/服务的名称一一填写。

第五,在分许可的情况下(即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授权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还应提交注册人/分许可人同意分许可该注册商标的授权书。

商标备案是企业进行商标许可的前提,也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果不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商标许可,很可能产生不必要的商标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