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缀商标是什么?

商标是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上所采用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声音、颜色或者上述要素组合的显著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拥有标记商品或服务或许可他人有偿使用的专有权来保护商标注册人。

字母作为商标,是指拼音文字或音标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和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外文字母。原《商标法》将仅由字母组成的商标归类为文字商标,而2001新修订的《商标法》将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更加实用,便于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批商标注册申请。

数字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也是2001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作为构成商标的立体标记,也可称为立体标记,是具有长、宽、高的立体标记。由立体标志组成的商标标识称为立体商标,它不同于我们通常在平面上看到的商标图案,而是以立体的物质形式出现,可能以商品的形状出现,也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立体商标注册和保护的规定,是2001修订的《商标法》新增的内容,将使我国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元素,也是2001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色彩组合不仅能给人以美感,而且意义重大,能起到表明产品或来源的作用,还能起到区分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者的作用。

比如“国珍”这个商标就是普通商标。它的注册时间、流程、费用和其他商标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所谓“以“国家”为前缀的注册商标,只有取名字的人更好地获得,这让很大一部分消费者想起了国家政府机构。其实就商标注册而言,每个人任何单位都是公平的,国家商标法对每个人的要求都是一样的。

注册一个以汉字开头的商标确实很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大企业或国家机关更容易注册。

为什么难?因为这种商标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该产品/服务是国家政府部门经营或提供的,也很容易涉嫌违反《商标法》第10条:

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的;

(七)夸大宣传和欺骗性;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所以带国字头的商标不是特别少见,也是普通商标。关键是看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