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商局抓到侵权怎么处理?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50万元以下的赔偿。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损害公众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以65438+万元的罚款。
2.补充: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标志等质量标志;补充: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上述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同时冒用他人厂名也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对于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除了可能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此外,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等值以下的罚款,具体数额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决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销售的产品具有数量大、次数多等严重情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