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何田明

加强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我们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负责监管流通领域的商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保障消费安全。

一要加大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而农村消费者是弱势中的弱势。因为他们普遍文化素质低,知识有限,商品意识水平低,品牌意识差,辨别食品质量好坏和真假的能力低,自我保护意识低。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要着力改变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思维和观念。采取农村广播、农贸市场公告栏等方式,利用集市、节假日等机会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宣传,增强农民维权意识,改变群众冷漠态度,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由职能部门监管向全民监管转变。

二要把好市场准入关。针对食品行业的特殊性,结合《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实施情况,对注册场所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对违反注册规定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的食品加工销售经营者,坚决拒之门外。充分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检查换证和档案清查等手段,确保食品企业“二次登记”,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

第三,我们必须推进批发标准化。越多的食品流向消费终端,越难管理。要大力推行“四制两检”,落实商场超市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商品质量检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备案制度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通过向供应商索要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证明,监督批发经营户建立账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不合格商品下架召回制度,可以督促批发经营户自律监管,影响其他经营户合法经营。

四要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作为基层农村工商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整治长期日常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计划,改变日常检查的现状,以工商检查为基本手段,确保区域监管到位。落实片区责任制,确保人员、时间、内容落实到位,采取“六查六检”:检查经营资质,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办理了相关证照和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查验进货票据,看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验收责任,确保正规进货渠道;查看包装标签,看食品标签是否齐全,是否标明主要成分和含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检查食品质量,看是否存在掺假、以次充好、过期变质销售和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等问题;查看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侵权,广告内容是否虚假误导;检查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对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履行了资质审查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避免巡查不查、检查不实,在检查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点对点开展食品市场整治,依法查处各类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协调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卫生、质监等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检验信息交换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行政,注重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的无缝隙监管。另一方面,要建立城乡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特别是对有问题的食品批发商。当农村地区发现不合格的批发食品时,城市地区也是如此。对不合格的食品批发经营者,要及时告知农村。只有多渠道掌握信息,城乡才能事半功倍。

第六,积极倡导“诚信兴商”的理念。充分发挥个体协会、私营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利用会议和调研机会,在经营户中开展法制教育和信用教育,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商品质量意识,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大力开展“文明个体户”、“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配合工商部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消费安全的食品或行为。利用消费者协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针对食品消费中的突出和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并公布问题食品名单,营造诚实守信、失信可耻的经营氛围,督促经营户建立自律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为培育农村食品诚信经营、营造消费安全环境做出一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