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宝上抄了一个品牌的款式卖了。衣服标签都是我自己的品牌,标题是XXXX与同样的衣服。是否侵权?

如果某品牌的衣服被抄袭出售,其行为侵犯了该品牌的专利权,即使被替换为自己的商标,也属于侵权行为,将依法承担给该品牌造成的损失。

在网上使用该品牌的图片是违法的,侵犯了图片制作者的版权。如果版权所有者起诉,法院将判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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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窃取商业秘密,包括内部人员窃取、外部人员窃取、内外勾结窃取等手段;所谓获取商业秘密的诱因,

通常是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该商业秘密;所谓胁迫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采取威胁、胁迫、

强迫他人提供商业秘密的;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除上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非法手段。

比如通过商务谈判、合作开发研究、参观学习等机会,攫取和刺探他人的商业秘密。

2.以不正当手段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获取商业秘密。所谓泄露,是指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者不特定的他人,使其失去秘密价值;通过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指非法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形。需要指出的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再次披露或者使用该秘密的,

即构成双重侵权;第三人从侵权人处获知商业秘密并披露或者使用的,也构成侵权。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人,

可能是与权利人有合同关系的对方,也可能是权利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知情人,上述行为人违反了合同或单位约定的保密义务。

未经授权将自己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公之于众,或者自己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都属于侵犯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处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权。

行为人明知是他人的商业秘密,并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侵犯商业秘密,但仍获取、使用、披露该秘密,法律将这种行为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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