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增值税抵扣项目如何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当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进一步抵扣。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相结合的计价方式的,销售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所缴纳或者承担的增值税。

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中扣除:

(1)从销售者或提供者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

(3)购买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和65,438+0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进价×扣除率

收购价格,是指纳税人收购的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以及按照规定缴纳的烟草税。

(四)接受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凭证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计算公式:

进项税=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时管道和铁路专用线的运输费用)和建设资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

(五)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一般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抵扣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凭证和一般缴款书。

用一般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应当有书面合同、缴款凭证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发票。信息不完整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所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外购商品及相关加工修理服务和运输服务的非正常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加工修理劳务或运输劳务。

(4)客运服务受理。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