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法律常识的知识结构

1.生活中有哪些法律小窍门?

生活中的法律提示是:

1.如果未成年儿童伤害他人,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男女平等。别忘了你有一份父母的遗产给你已婚的女儿。

3.如果被楼上掉下来的花盆砸伤,可以把他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你有权向你的单位要求工伤待遇。

5.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6.经公安机关传唤或传唤的,时间不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4小时。

7.18周岁以下的孩子不回家,必须教育,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有人借钱给你,你一定要让他开收据,借款的金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要保护家人的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不要设毒,否则等待你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你成为被告,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2.思想政治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知识内容

生活中的法律知识1。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本质和特征(1) ①法律的本质: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认可的。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体系。一、法律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所以,法律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归根到底应该是符合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方式的,不可能是永恒的。

b、经济之外的其他因素对法律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对于法律体现的公平正义,也要联系经济之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去理解。c、中国的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体现。

在我国,法律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是大多数人认可的,是社会进步的真实体现。②法律及特点:a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制定和批准是国家创造的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b、法律是保证实施的国家强制力,具有普遍约束力。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要求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

立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活动。形成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科学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2)“守法”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严格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和“违法必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尽职尽责地打击和惩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2.民事权利义务(1)人身权①尊重人格和尊严:受法律保护的人格和尊严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主体部分。②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

(3)姓名权、肖像权:a .姓名权。《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干涉、挪用和假冒。一般来说,未成年之前,个人的名字是由父母决定的;成年后,人人都有继续使用或变更姓名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关于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其他别名。b .肖像权,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复制、使用和排除他人侵权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将本人肖像用于广告、商标、橱窗装饰等。未经公民同意,应视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4名誉权与隐私权:a .名誉权:含义:社会或他人对自己的积极、良好的评价,在法律上称为名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公民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b .隐私权是自然人不受他人干涉支配个人生活的私人领域的权利,属于人格权的一种。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保密权;个人和平的权利;个人通信秘密权;个人隐私权。

我国民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进一步规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公开他人隐私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2)财产权和物权三大类:①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可以支配自己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利益的权利。中国的所有制按主体分为三类: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

所有权的取得:对于动产,所有权一般通过交付取得。即所有权人根据转移其财产所有权的意思表示,直接将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取得财产所有权。

对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2)用益物权:即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在我国,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往往与公民个人的商品房所有权联系在一起。

人们从房地产开发商处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便拥有了该商品的所有权。但开发商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和其他附着物的权利。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个人财产权,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按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审查,县级人民批准。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另一项重要财产权利。2002年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的、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被征用,农民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3)担保物权:以实现有担保的债权为目的而产生的一种物权,是担保物权。

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权。(根据法律规定,三种担保物权的优先顺序为:留置、质押、抵押)(3)知识产权(1)版权。

3.生活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知识?

1去了一家私人诊所,出事了。是医疗事故吗?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的主体应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私人诊所没有执业许可证,不属于医疗机构。因此,不属于医疗事故。

2医院租房给别人行医。谁对事故负责?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医疗机构必须经过登记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租房给别人行医,病人无法知道诊所和医院的关系。因此,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有区别吗?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是指由于患者的特殊体质或异常状况而导致的意外的、不可预测的不良后果。

医院有权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吗?

我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已经明确了对患者的救治义务,医院不得拒绝对危重患者的紧急救治。

5.医院不允许转院给患者造成的伤害是否需要赔偿?

医院不得转院,对患者造成伤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

4.10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实例。

1,早上来上班,过马路要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

2、路过菜市场,买了煎饼,抄了水果。他主动提出,你答应和摊主形成买卖合同。

3.来办公室的时候,有个当事人来交中介费,但是我带的不够,就给办公室写了个条子。双方与研究所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4、坐在电脑前,开不了电脑,坏了,让人修。你和维修人员建立了合同法上的加工合同关系。

5.有人维修完了,让你买单,突然发现钱包不见了。原来是小偷袭偷的,小偷的行为就是盗窃。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一种刑事法律关系。

6.你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过年过节为由拒绝报警。你起诉公安局,这是行政诉讼。形成你和公安机关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7.公安机关败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你的损失已经得到了赔偿。这属于国家赔偿法的调整范围。

8,你很高兴,请大家吃饭,去酒店,和酒店形成契约关系。

9.在饭店吃饭时,你极力劝说大家喝酒,导致一人酒后肠胃出血,朋友起诉你,与你形成侵权法律关系。

10,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例子。比如结婚要符合法定条件,离婚要符合法定标准。

5.一些生活中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

可见掌握一些法律常识是很有必要的。

在这里,我以案例的形式整理一下生活中应该知道的法律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注意身份证复印件上的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身份证复印件要用蓝色签字笔在正反面标注以下类似文字:此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办理20XX年XX月XX日XX银行XX信用卡,他人使用无效,再次复印无效。

注意文字不得遮挡身份证号码,但应适当遮盖身份证个人信息,防止剪切后复印。后面也差不多。

2.信用卡不需要设置密码,只需要签名即可。被盗,商家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商家有审核签名的义务。

但实际操作中,大部分收银员根本不看签名。如果设置密码被盗,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他有保管好密码的义务。

3.不要劝酒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死亡,劝酒人承担民事责任。4.违反者因同一违法行为未受到处罚的,只能给予一次行政处罚。

比如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超载车辆,被高速交警处罚后再次查处时,可能因为不具备当场改正的条件而不再处罚。但不适用当场改正条件的,不再处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可以及时当场改正。被处罚后,如果还是不系安全带,可以再处罚一次。

5.必须区分定金和保证金存款受担保法约束。主合同成立前,拒绝订立主合同的付款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且押金不翻倍。

6.所有的票据和病历都要留着就医。医疗机构隐瞒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销毁病历资料的,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所以就医时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票据和病历资料。

对于医生来说,需要写什么就写什么,保护好自己,避免躺枪。7.4S店试乘事故的责任赔偿。在4S店试乘发生事故的,由试乘服务商承担责任,但试乘有过错的,减轻试乘服务商的责任。

说到这里,4S专卖店欲哭无泪。8.在租赁房屋租赁合同未解除期间,房屋所有人出售房屋后,买受人不得随着房屋所有人的变更而解除租赁合同。

当然,补偿租房者自愿终止也是没问题的。对于挣扎在大城市租房的年轻人,请阅读这篇文章,关注下一篇。

9.租房时,房东必须出具房地产权属证明并留存复印件,俗称房产证。租房时,房东必须出具房地产权属证明并留存复印件,俗称房产证。防止二房东。

同时,房东必须保留租房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房东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协助办理居住证。

如果通过中介租房,不要直接给中介交房费。什么都不要跟中介说。中介的作用是提供信息。其他事情请直接找楼主。房东必须出具收据。

同时在合同中注明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网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及室内设备设施清单,同时约定是否可以装修、改造或配备家电。10,离婚,出轨等取证必须合法,否则证据可能不被采信。证据收集设备必须来自合法来源。自己家里可以装100个摄像头,外面随便装也要注意不要犯法。

总的来说,通过监控的手段去酒店是很有用的。但是,这并不一定被认为是作弊。

11.善用手机里的录音功能,随时开启录音功能。但需要注意的是,请不要删除原始录音。复制录音的证据不如原始录音有效。

录音中不要使用威胁等语气,要善意取证。12,微信截图,QQ截图等。当然不具有证据效力。换句话说,我可以通过改变同一个头像来伪造同样的证据。

所以聊天记录不要轻易删除,截图没有意义。如果你放心,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聊天记录具有证据的效力。13,商家违法声明很多人应该看过商家的说法。

本活动/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及其他类似话。这是违法的。

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权利。霸王条款无效。

此外,商家设置预付卡过期归零的消费时限也是违法的。14.惩罚性赔偿的经营者明知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或者他人伤亡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获得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虽然比不上美国的惩罚性赔偿,但是还不错。15,劳动合同违约金。刚毕业的大学生每次都担心违约金。

其实不用担心,因为那些都是格式化文本。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没有约定服务期,以及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自然就凑在一起了。

但最好友好协商,在尊重契约精神的前提下友好离职。网络链接。

6.求人教版思政选修课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汇总(重点组合,详细)

1.人类的生命是独一无二的。

人类生命的独特性突出表现在人类生命是最聪明的。

人的生命的独特性更多地表现在人的个性、人生道路和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方法的多样性上。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性格发挥自己的优势,选择一条独特而闪耀的成功之路,展现自己的风采,为社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华。

2.珍惜我们的生命

(1)永远不要放弃生活的希望。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少挫折,都不要轻易放弃生活的希望。

(2)肯定生命,尊重生命。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要实现人生的意义,追求人生的价值,就要脚踏实地,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

每个人对国家、社会、他人都是有价值的。在肯定自己价值,珍惜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尊重和善待他人的生命。

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不要轻易放弃,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当别人的生活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力伸出援助之手。

(3)延长生命价值。

我们应该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焕发光彩,为延长生命的价值而不懈努力。

7.法律基础知识

很荣幸有机会学习《基本法》这门课。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对“法”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有了更深的理解。从这个课程中,我学到了一些贴近自己生活的法律知识,比如民法、诉讼法等,让我见识更广,见识更广。我相信这些认识也会给我以后带来真正的意义!我们一直倡导建设法治社会。无论是作为普通公民还是当代大学生,我们也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为祖国的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所以我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学习了基本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他们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 * *的天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却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可贵,爱情更可贵;如果是自由,他们两个可以有共同的渴望。

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既不是任意的,也不是任意的,而是相对的,是受限制的。人格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自然规律;第二是社会规则。

除了这两种行为,就不可能品尝到自由的甘果。法律作为人类选择、接受和传承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以来就与人的自由得失密切相关。

关于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哲学家们有很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自由,我们是法律的仆人。

法国近代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可以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因为其他人也会有这个权利。”马克思对此阐述得更清楚。他说:“法律是一种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性和理论性,并不取决于个人的任性。

法典是人们自由的圣经。“可见,人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要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法律基础课是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律基本观点和法律基础知识的课程。我们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在宣传法律,比如央视的《法治在线》、《法制报道》,让我们更加贴近,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仅此还不够。

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我们中华民族在新的历史时期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无论是什么专业的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个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之路。

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才能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约束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发挥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要求我们必须努力提高法律素质。

而且由于我们的专业知识体系过于简单,很少接触到能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知识。这门课弥补了我们专业的不足,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领域。

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是非常有益的。比如找工作的时候,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这一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自己变了很多。我感觉我比以前更加自觉地执行了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我牢固地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这对我自己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也让我更加意识到入党的积极意义。

我们学生是国家现在和未来的主人,应该以主人的身份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由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常运转的基本准则,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我理解了依法正确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意义。

通过学习本课程,我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有了更好的了解。本人也有初步的依法自我保护意识,有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水平。这门课程不仅使我们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而且改善了我们大学生的知识结构,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让我们更好地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价值观的巨大变化,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调查,中国的大学生犯罪正在逐年增加。

这时,就是《法律基础》这门课发挥作用的时候了。我觉得这样的课程即使不能拯救所有犯错的人,也一定会对一些人有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法律知识对我们来说更加重要,我们应该在处理国际关系中使用它。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法律基础》课程中,我们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和明确了各大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在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和解决问题。

通过这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