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经营网吧需要注意什么?
审批通知(网吧)
一、我市网吧发展的总量和布局规划:
广东省文化厅核定我市网吧总数为1060家,我市现有网吧314家。实际可新增网吧746家(不包括落地我市的全国及广东网吧连锁企业)。其中,罗湖区网吧发展布局规划为136(其中原有82家,新增54家);福田区规划153(其中原有90个,新增63个);南山区拟为119(其中原有56个,新增63个);盐田区拟为21(含原11,拟新增10);宝安区规划334个(其中原规划32个,新规划302个);龙岗区规划有223个(含原有43个,拟新增180)。
我市将遵循总量规划、分期退出、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我市网吧市场的合理布局和审批工作。为支持我市网吧市场向品牌化、连锁化、主题化、规模化方向健康发展,解决我市网吧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新增网吧总量指标的10%由我市统一调剂,用于调整市场结构,发展品牌化、主题化网吧连锁,提升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发展。
二、申请设立网吧的条件:
1,符合文化部和广东省文化厅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单位必须采用企业组织形式,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营业场所内经营单位的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5,438+0万元;
4.具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必须是位于底层1至三层的合法非居住场所);
5、中学、小学周边200米和居民楼(医院)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6.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设备及附属设备;计算机终端总数不少于100台,实际营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每台计算机平均实际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7、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8.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职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有经过公安部门培训的计算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信息审查员,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9.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单位被依法取缔的,其主要负责人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10.在深圳设立具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3)直营店10以上;
4)有完善的连锁经营规章制度;
5)总部和门店实行电脑远程管理。
三、申请设立网吧应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材料: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独立门店和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企业直营店需要提供:
1.申请(1份原件);
2、《文化经营项目申报审批表》(原件1份);
3、《申请受理材料表》(申请网吧独立门店填写一份表格;填写申请网吧连锁店的表格2;3份原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复印件,原件);现有合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的,可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复印件,原件核复印件)。
5.公司章程(原件1份);
6、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1);
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1复印件,核原件);
8.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1)自有房产,需重复提供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1打印件及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房屋产权计算机查询结果表》(原件1);
2)租赁他人房屋,房屋租赁意向书(或通过房屋租赁)
管理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1份)及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产权计算机查询结果表(原件1份);
9.营业场所平面图、周边200米内方位图、场所内计算机结构拓扑图(1份原件);
10,申请人承诺书(1原件);
1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企业设立直营店还应提供: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文化部(或广东省文化厅)批准文件(1复印件,原件核复印件);
2)全国性、省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还应提供广东省文化厅对该企业在我市经营连锁经营网吧的批文(1复印件,原件核复印件);
3)互联网服务将连锁企业(总部)置于设计之上
建立直营店的决定(原1);
申请在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提供:
1.申请(1份原件);
2、《文化经营项目申报审批表》(原件1份);
3.《申请受理材料表》(填写格式2;3份原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照片(1份,原件核);
5.公司章程(原件1份);
6.自有经营场所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1份);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原件核);
8.验资报告(1份,原件);
9、统一使用商标、字号和店面装修设计图案(原件1份);
10及10以上直营店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1份,原件);
11,守法经营承诺书(原件1份)。
12,开发计划(原件1份)。
(2)证明材料: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独立门店和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门店应当提供:
1.申请(1份原件);
2.关于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批复(1份原件);
3.验资报告(1份,原件);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1)自有房产的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复印件:1)及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房屋产权计算机查询结果表(原件:1);
(2)租赁他人场所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租金。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租赁合同(1份,原件)、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1份)、产权计算机查询结果表(1份);
5.区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对该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1复印件,原件核复印件);
6、市公安机关出具的《营业场所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复印件1,核原件);
7、由所在地市级公安网监部门出具的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信息审查员《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原件核);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明(1复印件,原件核复印件);企业股东或发起人签署(盖章)的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任命书及计算机安全管理负责人、信息审查员、消防安全管理员聘用合同(1份,附原件核复印件);
8、内部信息网络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文本(原件1份)。
申请在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提供:
1.申请(1份原件);
2、“深圳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企业。
(总部)立项批文(原1);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照片(1份,原件核);
4.总部自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业主产权证(复印件1);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
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1份,原件核);
6.验资报告(1份,原件);
7、统一使用商标、字号和店面装潢设计图案(原件
1份);
8、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实施方案,包括与电信部门的合作。
签署的服务器托管、设备清单、管理系统等意向书。(1复印件,原件核复印件);
9、已采用网络安全审计管理系统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经
管理监控等管理技术措施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原件核);
10及10以上直营店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回复
打印1份,原创);
11,遵纪守法承诺书(原件1份);
12,开发计划(原件1份)。
四、网吧登记申请和审批程序:
1.注册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深圳文化网(网址:)和各区文化局网站(福田区文化局网站:/zfbm/wh/;罗湖区文化局网站:/whj;南山区文化局网站:盐田区文化局网站:宝安区文化局网站:龙岗区文体局网站:)查看《开办网吧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下载《申请受理材料表》、《文化经营项目申报审批表》和登记格式文本。申请人在申请前应认真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全面、合法、有效。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拟开办网吧的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
2.检查材料:
审查和检查收集的申请材料。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区文化局将在申请材料上出具答复意见,并将收集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取消申请人本次报名资格。
3.现场检查:
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对拟设立的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审批条件的现场检查。就像一栋楼里已经有合法的网吧一样,不允许在这栋楼里再新设一家网吧;由于一栋楼内没有合法网吧,符合网吧审批条件的两个以上(含两个)申请人拟在该楼内新设网吧时,由各区文化局组织摇号,邀请监察、公证等部门现场监督。经现场检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文化局出具《申请材料回复意见》,并将收集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4.组织抽奖:
经过上述程序,符合网吧审批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各区网吧布局总量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在市级相关部门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由各区文化局组织抽签,并邀请监察、公证等部门现场监督;符合网吧审批条件的申请人数小于等于网吧总布局规划的,直接进入下一程序。
5、社会宣传:
申请材料和拟设立场所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将拟设立场所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合格的,区文化局将出具《申请材料回复意见》,并将收集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6、项目审批:
由市、区文化局按照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予以批准。申请人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经批准立项的消防队以上(含消防队)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并向市公安网监部门申请该场所的《深圳市公共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
7.认证申请:
申请人持立项批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深圳市公共网络安全检查意见书,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及变更审批规范》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到市、区文化局办公窗口申请认证。市、区文化局对受理的发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的决定。
8.注册:
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五、对网吧审批的几点要求:
1.根据《深圳市公众和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消(2004)字425号),为确保网吧市场安全生产,网吧经营场所应设置在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物内。为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满足总平面规划的要求,同一建筑物内只允许有一个网吧经营场所。就像一栋楼里已经有合法的网吧一样,不允许在这栋楼里再新设一家网吧;由于一栋楼内没有合法网吧,符合网吧审批条件的两个以上(含两个)申请人拟在该楼内新设网吧时,由各区文化局组织摇号,邀请监察、公证等部门现场监督。
2.为体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当符合网吧审批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网吧总布局规划时,在市级相关部门的统一指导和监督下,由各区文化局组织抽签,并邀请监察、公证部门现场监督。
3.申请人在报名前应认真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各报名点工作人员在受理申请人报名时,应告知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补齐或者补办相关申请材料的,不予注册;相关申请材料齐全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超过报名截止时间者,不予报名。
4.网吧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上午9: 00至65: 438+07,下午2: 00至6: 00至265:438+07。
六、为方便群众,全市设立七个报名受理点。申请人应当在指定的报名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报名受理地点、报名受理时间、报名受理对象为:
报名选对地方
报名管理的时间到了
报名并接受事实
联系号码
宝安区文化局办文窗口报名处(新安街道兴华路87号)
2007年4月65438日至2007年4月265438日
宝安区辖区内设立网吧经营场所的申请
27753795
27758564
龙岗区文体局报名处(龙岗区中心城区龙城广场旁文化中心B区一楼)
2007年4月65438日至2007年4月265438日
龙岗区辖区内设立网吧经营场所的申请
28948330
福田区报名处(福田区富民路123号福田大厅)
2007年4月65438日至2007年4月265438日
申请在福田区辖区内设立网吧经营场所
82918529
罗湖区文化局报名处(罗湖区乐园路罗湖文化园欢乐世界剧场)
2007年4月65438日至2007年4月265438日
申请在罗湖区设立网吧经营场所。
25666397
南山区文化局办文窗口报名处(南山区南头街文体中心C座一楼文化市场服务窗口)
2007年4月65438日至2007年4月265438日
南山区辖区内设立网吧经营场所的申请
26665494
盐田区文化局办文窗口报名处
2007年4月65438日至2007年4月265438日
盐田区辖区内设立网吧经营场所的申请
25228730
25226605
市文化局文化市场办公室报名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2120)
2007年4月65438日至2007年4月265438日
拟申请我市连锁经营企业和我市连锁经营企业直营店的申请。
82002355
以上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七、申请人应在深圳文化网站(网址:)和区文化局网站(福田区文化局网站:/zfbm/wh/;罗湖区文化局网站:/whj;南山区文化局网站:盐田区文化局网站:宝安区文化局网站:龙岗区文体局网站:)下载申请受理表、文化经营项目申请表、申请表(模板)、申请人承诺书(模板)、守法经营承诺书(模板)、网吧审批工作流程图等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82107971,82002253。
深圳市网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