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

具有个体工商户性质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一、适用范围具有个体工商户性质的纳税人的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符合以下标准: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者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上述“主要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额超过年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且批发或者零售货物销售额不足50%的。二、提供资料时,应先向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然后按下列程序到税务机关办理。(1)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个体工商户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不需要变更税务登记,直接按照以下第(2)、(3)点中的程序办理。(2)提供以下资料并取消定期定额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属于定期定额(即定额税)征收方式的,只能按第三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属于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可直接按第三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三)提供以下资料申请一般纳税人ⅲ类资格。流程携带以上资料到南沙国税局第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从排号机取号,在等候区等候叫号→移步窗口。四。结算时限改为即时结算,定期额度取消程序为即时结算。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20个工作日。五、注意事项(1)按第二点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和“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可以手写)确认。(2)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基本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实地审核并约见相关人员。纳税人应提供以下信息以供参考:1。税务登记证原件。2.经营场地证明(场地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如为出租,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协议)。3.业主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外地人确实无法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业主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和财务人员的资格证书。4.所有银行账户和账号的证明材料。5.原始相关会计账簿和凭证,包括:总账、明细账、销售明细账、存货明细账、现金账簿、存款日记账、应交税费明细账、资金往来账户、原材料及商品入库单据、运费凭证、水电凭证等。上述参考资料如能在税务机关自有数据库中查到,则无需复印备案;如果不在自己的数据库中或者信息内容发生了变化,税务人员会在现场审核时带回复印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