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商标被撤销三年不用?三年不用有办法拿回来吗?
答案1。商标的撤销一般来说,导致商标连续三年被撤销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他人申请撤销时,商标局根据注册人原注册地址发出提供使用证据的通知,注册人因地址变更未收到文件,导致举证逾期;(2)注册人或工作人员收到商标局通知提供证据使用,但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而不予理会;(3)注册人在他人申请撤销时收到商标局通知提供使用证据,但注册人提交的使用证据不符合国家商标局的证据要求,未被采纳。二、“撤销三年不用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第一,举证逾期的情况。一个客户生产一个品牌的女鞋,这个品牌已经经营了几十年。该品牌在全国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客户在这个品牌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因为他们在拿到商标注册证后,从来没有关心过商标的状态。查询该商标使用状况时,发现商标档案记录显示“撤销三年未使用待批”。经过多方努力,了解到某自然人在半年前要求商标局撤销连续三年的使用,商标局向商标注册人发出了提供近三年证据的通知,但注册人因地址变更未收到文件。商标局根据公告送达商标。如果不是被注册人及时发现,恐怕公告期满后商标可能会被撤销。之后作者迅速组织收集有效证据并提交商标局,降低了客户商标被撤销的风险。第二,被忽视的情况。某企业生产一个品牌的服装,在全国各省、各大商场销售。两年前,该企业工作人员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提交近三年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不予理会。半年后,商标局依法撤销了该商标。后来全国各地代理商、经销商要求解约,商场要求撤柜。企业立即面临巨大的危机和压力。无奈,企业只能进行后程序,走更长的审查,直到现在案件还在审理中。上述第三种情况,连续三年撤销注册商标的抗辩最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因为举证不到位的责任完全在商标注册人。因此,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要求,及时、合法地组织运用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经验丰富,能够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连续三年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建议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局的举证通知书后,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在限期内收集并提交有效证据。一般来说,商标使用的证据集中在:(1)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及相关交易文件(如标志、产品说明、说明书、销售协议、票据等。);(2)使用服务标志的证据形式包括(服务场所的装饰、菜单、海报、价目表、文件资料、服务协议等。);(3)广告使用的证据形式包括广播、电视、杂志、报刊、广告牌等媒体上的广告、展览资料、照片、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上述证据应当真实、有效、合法。注意,由于已经连续停止使用三年,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已经连续使用近三年的证据。之前的证据无效,即使提交,国家商标局也不会受理。商标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