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范围内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法律分析: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2.登记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3.没有营业执照,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不得开业。他们不得刻公章、签合同、注册商标或打广告,银行也不得开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以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