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服装退货规定
实体店退换货规定如下: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与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天后,消费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家未按规定处理的,消费者可以依法投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广告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4、通过商标管理,查处商标假冒行为,为消费者购买优质商品创造条件;
5、通过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予以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的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天后,消费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退货、更换、修理商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