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为中国民法》?

学习民法的体会

第一,对民法的一些了解。

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任何部门法都是以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为使命的,民法也不例外。民法之所以不同于其他部门法,是因为它有自己特殊的调整对象和方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人格与身份之间的社会法律关系。财产关系是民法体系的“物权”,是以财产为媒介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民法的调整方式分为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民法的调整在于恢复正常的民事关系。民法的性质。首先,民法是权利法;其次,民法是私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律,是市民社会的宪法。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平等、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滥用权利原则。

民事活动是日常的社会生活,民事社会活动是在民法范围内进行的。但民事活动在涉及行政法和刑法之前,是超出其范围的。民事活动是市民社会最基本的活动,可以说民法是主导的。

民法是私人社会的法,市民社会的法,非权力社会的法,完全平等的法,调整市民社会的法。它保护私权。因此,我认为民法是人民的法,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植根于人们的社会生活,来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与人们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在所有的法律中,与人民利益关系最密切的是民法。

第二,学习民法的体会。

学习民法不能光看条文,就算背民法通则和司法解释也没用。民法重要的是在背文章的基础上解决实际问题,即联系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才能真正理解。

学习民法要多做练习,多分析实际案例,这样去理解法律,也就是说在对法律有足够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

三、民法的前景

期待民法有两个视角,一个是从法律本身,一个是从法律之外。21世纪中国民法将如何发展?能否将公民社会置于核心地位,突出权利本位和私法自治,如前所述,关系到中国的整个法治进程,也关系到经济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从法律本身的角度展望中国民法。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就,确实对中国的经济、政治乃至伦理道德做出了巨大贡献,更重要的是开启了一种民智,提出了一种新的治国理念,那就是让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自由而有尊严的生活。这种自由状态虽然还受到很多约束,但与改革前相比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改革开放后,从民法的制度和理念上,我们更多借鉴了大陆法,包括欧洲、日本的民法典和民国民法,并结合国情,形成了今天中国民法的基本态势。随着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票据法等诸多民商事立法,再加上2005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我国民法的立法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但也许中国还是需要一部总民法典。法典化对民主国家具有积极意义。人治的基本原则是“暂刑”,即只有在事情出现时才制定法律。而法治必须将规则提前公之于众。规则一旦制定出来,不仅约束老百姓,也约束立法者和执法者。一个国家没有比“法”更大的了。守则有这样一个作用:把所有的规则事先制定好,公之于众,从而指导人们的行为,保护人们的权益。守则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有成文的规范,更重要的是人们要知道有什么制度,有什么权利。而其深远的意义在于成为一种文化,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和自由,即依法办事、依法治国。

民法典不是单一的法律,也不是一般法。它是改革30多年来法律文化的结晶,需要充分的酝酿和准备。一方面要加快民法典的立法进程,另一方面要对民法典的制定非常谨慎,因为这毕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可以在稍长一点的时间内制定出一部更好的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