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商标权怎么办?
公司上市,商标权随之进入上市公司。公司应当在核准发行股票前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商标权。公司申请上市发行股票时,不得存在商标权的取得或使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其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一)发行人的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品种结构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1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关联方或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1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外的投资收益;
(五)发行人正在使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用存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