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人死亡后如何注销商标?

注册人死亡/终止后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一.简要说明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超过一年,未向商标局申请转让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申请文件的准备

申请注销登记人死亡/终止,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打印或印刷的死亡/终止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要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复制;

3.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证据。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标注册人是自然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自然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该自然人死亡并注销其户籍的证明;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法院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的法律文书。

(2)商标注册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或者企业法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包括企业的注销证明、注销公告、注销档案材料)。

(3)商标注册人是其他法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该法人或者组织原注册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或者批准设立该法人或者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法人或者组织已被撤销或者注销的证明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够证明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他证据材料。

上述证据材料应提供原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由原件保管单位签字盖章,或者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

4.申请人仅提供注册人营业执照被吊销的证据的,不视为注册人终止。

5.注册商标的注销申请被核准后,应当向申请人发出核准注销通知书,并发布商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