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与知识产权冲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域名又称域名,是互联网上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由一系列用点分隔的名称组成,用于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定位计算机。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成果和工商标志合法产生的权利的总称。三种主要的知识产权是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和商标权也统称为工业产权。
域名侵权与商标侵权的冲突形式;
1,域名先注册。它是指域名所有人注册域名后,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对域名标记部分的商标权。这个时候,商标专用权就不能延伸到域名上,因为域名是全球性的,是不是地域性无所谓,商标是严格地域性的。而且域名是先注册的,受法律保护;
2.注册域名含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名称。域名和商标一样,具有重要的识别价值,但域名识别的基础是网络空间。为了拓展互联网业务,网络用户往往不得不在互联网上创建主页来宣传企业形象,而网络用户普遍愿意选择与注册和使用的域名相同的文字作为自己的商标名称,将商标已建立的商业信誉拓展到网络空间。如果一个域名注册人注册的域名的可识别部分与另一个注册商标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域名所有人和商标所有人之间就会产生争议。
3.恶意抢注。是指网络用户明知其申请注册的域名的标识成分与他人注册商标名称相同,但仍予以注册的行为;
4.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有多个注册商标所有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限于注册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一般情况下,商标所有人不能排除在不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域名注册了他人的商标标识文字,可能会导致多个商标所有人对同一域名的所有权发生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