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中的工业产权有哪些?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
知识产权是指在一定时期和区域内,法律授予人们对其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不包括发现权和科技成果权。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大多是指狭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在许多方面不同于有形财产权。主要区别在于,知识产权的转让和先例往往不会导致相关事物的转移或消费。有形财产权的转移和行使,必然表现在物的转移和消费上。正是由于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的区别,决定了无形财产权的特征:排他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是指权利人享有的一种独占性、排他性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比如,在一个技术方案中,甲乙双方自主发现,如果甲方在乙方获得批准之前向专利局申请了专利,乙方就不可能获得专利,而乙方要实施这项专利技术,就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就是专利侵权。权利人可以自己行使这一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给他人行使这一权利,并从中获得报酬。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在法律认可的国家或地区,只受该地区法律的保护。其他国家没有义务保护这一权利。如果一个或几个国家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必须按照这些国家的法律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得到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意味着知识产权不是一项永恒的权利,它只能在法定的时间内受到保护。法定期限届满后,这一权利将自动消失,这一智力成果将成为全社会的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工业产权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总称。工业产权和版权统称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
工业产权一词最早出现在1791年的法国专利法中。在此之前,英国和法国都将专利权称为特权或垄断权。当时法国专利法的起草者黛博拉认为使用特权或垄断等字眼会遭到立法议会和反封建的法国人民的反对,于是提出了“工业产权”的概念。
这一术语也被1833制定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采用,工业产权一词现已成为一个国际技术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