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代理记账吗?

个人可以代理记账吗?答:根据规定,个人不能以个人名义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道以外的从事会计事务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取得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健全的簿记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所以按照规定,个人可以成立代理记账公司,先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再满足上述条件。此外,《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立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工作全部委托给行业记账公司。企业只有出纳人员负责日常的资金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也就是说,代理记账的只能是商务记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