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茶林国家补贴政策
1,农业管理学科培育项目奖励
农业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2万元、6万元、
2.5万元,获得市级生态优良农业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0.2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1.5万元。
获得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林场)、市级(生态精品)农业示范家庭农场(林场)称号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2万元。
2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激励机制
农业经营主体首次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件产品一次性奖励654.38+0万元,同一经营主体进行系列产品认证的,每增加一件产品奖励0.5万元;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件农产品奖励3万元;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农产品奖励5万元;通过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正常续保的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2万元;农业部对成功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给予30万元奖励。
鼓励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开展农产品准出口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创建标准奖励2万元。
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制定企业标准,对制定企业标准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0万元。
获得市级生态精品农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0.1万元。
3、生态优质农产品参评活动奖励
对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评奖活动,获得国务院部门主办的国家级金奖的,每件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国务院部门主办的国家银奖和省级政府(含省级政府部门)主办的省级金奖的,每件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
4.生态畜牧业奖
鼓励发展草食动物养殖。对奶牛30头以上、羊60只以上、兔400只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654.38+0万元。
鼓励农民利用林地、果园、茶园等生态养禽。常年存栏2000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
鼓励发展蜜蜂养殖。新种畜20只以上,每箱补贴100元。
5、新兴中药材产业的激励措施
新发展白术、延胡索、郁金,覆盖中药材基地5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
新开发的黄精和何首乌。将种植在5亩以上的中药材基地,每亩补贴800元。
对能够形成全产业链发展的中药材产业(含保健品)种植基地给予专项补贴,具体扶持政策另行制定。
6、生态精品水果基地建设奖
云和雪梨、甜橙柚、白枇杷新建基地5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对连片面积5亩以上的新建桃基地给予补助,密植桃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1万元,开放桃基地一次性补助600元。
低产老梨园改造升级到1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800元。
对于云和悉尼基地,将实施为期三年的一轮抚育改造补贴。面积在5亩以上的,给予每亩400元的一次性补助。新基地建成满3年(含3年)方可申报。
7、生态绿茶产业激励机制
对连片面积5亩以上的新建茶叶基地,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支持小型茶叶加工厂升级改造,每年优先支持5家,每家一次性补助5万元。
8.鼓励和支持云和黑木耳及珍稀菌种基地建设。新建云和黑木耳、珍稀菌标准化基地达到每亩3万株以上、不低于8000株的,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
9、蔬菜基地建设奖励办法
连片发展蔬菜基地30亩以上的,一次性每亩给予有机生物肥料购买补贴200元。
10、油茶和香榧基地建设奖
新建油茶、香榧良种基地1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
改造低产油茶林连片2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
11,原料林基地建设奖励
对原料林、景观林苗圃业主给予扶持,裸根苗苗圃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容器苗每株补助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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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业经济基地建设奖
扶持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常年连片种植1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600元;全年连片2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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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鼓励和支持板栗基地高效复合经营改造。开展板栗基地高效复合经营改造且连片面积在2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6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处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