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与商标转让的区别
商标是一个特殊的法律术语,有些商品的品牌标志,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人享有专用权。为了充分发挥商标的使用价值,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商标转让或商标转让获得相应的收益。商标转让和商标转让有什么区别?很多人分不清两者的区别。虽然都是商标所有权的转移和权利人的变更,但是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商标转让是指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商标申请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商标转让主要发生在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所有人死亡、公司破产等)的时候。)由继承人接收商标。
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一)商标转让是基于双方协议的积极结果,是双方协商后作出的决定。商标转让是消极被动的,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以外的客观原因而产生的消极结果,往往只发生在一方当事人死亡、破产等因素。
(2)商标转让在商标局核准公告时具有法律效力。商标转让是指在导致商标转让的客观事实(主体死亡或破产)发生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3)商标转让不具有溯及力。受让人自核准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标权,无权主张以前的侵权行为。商标转让具有溯及力,继承人可以主张转让前的侵权。
(4)商标转让与让与的最大区别在于,让与不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而是客观事件所致,只要继承人接受商标权并提交程序即可。
(五)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后,应当向受让人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予以公告。
因转让以外的原因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接受转让的一方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件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无论注册商标是否转让,应当一并转让。
注意:
商标注册可以使用两种以上的商品。货物属于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不得分割转让。同一商标被两人在同一种类似商品上使用。所以一起转让后,如果转让方还想在这个行业做,就不能继续使用原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