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名牌的现状和立法刻不容缓!!!
傍名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现象,主要是指将著名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公司名称,以混淆公司名称和品牌名称,试图使消费者误以为名牌是该公司生产的,从而扩大销售,牟取利润。
名牌的几种方法
第一种:打“擦边球”
打“擦边球”就是模仿著名商标,让消费者误以为是著名商标而购买。对于word mark,有些知名品牌是有前缀或后缀的,比如“Valentino”,前缀改为××דValentino”,后缀为××דValentino”。其实有前缀后缀的世界品牌并不多,即使有,也是大多数人熟悉的。
对于图形商标,在细节上处处精心策划,让消费者分不清真假。比如老人头上有没有三两条皱纹?鳄鱼的嘴朝左还是朝右?蒙塔古有几片花瓣?恐怕没几个人能清楚。
现在打“擦边球”的人,一般都是给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也就是注册了仿商标,图形商标的注册时间和驰名商标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在使用的时候,却和颜色非常接近。如果是文字商标,同时注册几个,一起使用时,就构成了完整的著名商标...
二是将著名商标名称注册为商号。
这种“傍名牌”就是将著名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公司名称,混淆公司名称和品牌名称,让消费者误以为名牌是这家公司生产的。如著名品牌啄木鸟的中文商标注册为九江啄木鸟公司、深圳啄木鸟公司、上海啄木鸟公司。然后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在店铺装修上大胆模仿著名商标店铺,在被行政机关调查时理直气壮地说:“我用我公司的名字还不够吗?”更高明的是在国外或香港注册著名商标作为自己的商号,让消费者更容易辨别真假。
全国各地商标注册都来北京。大家都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商标,成分相同或者相似。商标局不会给他们注册。如果用著名的公司名称注册商标,就不能注册。这叫侵犯他人在先权利。但是你注册一个著名商标作为你公司的事务所是非常容易的,因为全国每个县都可以注册一个公司,而且这些县的信息没有联网,所以你可以在A县注册“A县啄木鸟公司”,在邻县B注册“B县啄木鸟公司”。
事实上,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品牌和公司都有不同的名字。
第三种“海归壳校”
国际注册公司通过在海外注册公司、申请商标,让消费者以为这是外国公司、外国品牌,但企业的产品仍在中国生产销售。这个品牌声称在海外有R&D机构。其实是不折不扣的国产和技术,产品质量,工艺,设计等。它把自己打扮成彻头彻尾的外国公司和品牌,但它声称的质量大多并不一致。
这种行为并不侵犯其他知名商品,但最好使用中国的外国品牌,而不是国内品牌。给产品起个洋名,披上海归的外壳,才能有好的销量。
第四种“生产者”国际品牌
广州工商部门根据举报查获了这样一起“傍名牌”的案例。位于环市西路越秀区的一家时装店,公然挂着一块“法国华伦天奴服饰(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制”的牌匾。
自己生产的产品,标着有人监督,似乎给人质量有保证的感觉。一些经营者为了拉近与知名品牌的关系,甚至亲自“监制”国际知名品牌。具体做法是在香港等地注册一个名字与一些国际知名品牌非常相似的公司,然后将这个公司生产的产品标注为生产商。给消费者的印象是国际知名品牌公司监控和保证这些产品的质量。
驰名商标的法律分析
第一种方法是打“擦边球”,但无论怎么打“擦边球”,核心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模仿自己使其看起来像著名商标,并使消费者误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正当竞争。模仿的核心是对logo和包装的模仿。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
有些和驰名商标差不多的商标,会被“打擦边球”的人申请,很快就会拿到受理通知书,可以使用。被驳回的时候还可以申请驳回复议,这样可以“合法使用”两三年,有的商标还可以侥幸注册。但总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模仿著名商标的标识,光是这一点就构成不正当竞争,侥幸注册的商标也会被撤销。如果把注册商标拼接成著名商标,实际上是对注册商标的不当使用。注册商标会因为使用不当而被商标局撤销。
第二面法,表面上看起来挺巧妙,甚至给行政机关出了个难题。事实上,有许多法律/法规与这一现象有关。《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使公众产生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名称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解决商标和企业名称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商标中的文字与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致使他人混淆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含混淆的可能,下同),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法予以制止。”第五条明确规定:“前条所指的混淆主要包括:...(二)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字号注册在企业名称中,使相关公众对商标注册人和企业名称所有人产生误解或者误认的。"
任何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都会受到打击。现在法律没有规定,以后肯定会有。这种旁门左道的做法,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也是违法的,后果就是可能会被撤销企业名称,此外还会因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受到相应的处罚。
关于第三种和第四种边法,有人和广州工商局有不同看法,认为不违反现有法律。制作人公司是合法注册存在的,法律不能禁止他们制作制作人。而且他们完全可以把厂家的质检人员伪装成生产者单位的生产者,说他们欺骗消费者。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禁止的。
名牌的危害
浙江鳄鱼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鳄鱼)以“浙江鳄鱼”品牌的核心主题为公司名称“ZJIEYU”的拼音申请注册商标;选用鳄鱼龟为材料,创作了鳄鱼龟的文字和图形的商标。鳄龟图形和“浙江鳄鱼”字样的组合被用作“浙江鳄鱼”商标的识别标志。通过努力,“浙江鳄鱼”这一品牌已为国内消费者所熟知,形成了“浙江鳄鱼”系列产品独特的消费群体,“浙江鳄鱼”在北京市场的销量已超过“法国鳄鱼”、“香港鳄鱼”、“新加坡鳄鱼”。
2000年5月,法国鳄鱼向北京高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浙江鳄鱼”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停止使用“浙江鳄鱼”品牌并赔偿损失。2002年底,法国鳄鱼与香港鳄鱼、新加坡鳄鱼一起,对浙江鳄鱼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并已被商标局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图形商标“乌龟鳄鱼”提出异议,通过异议程序阻止浙江鳄鱼品牌的商标注册。
傍名牌可以让一个企业搭上名牌的便车快速赚到第一笔钱,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自己做名牌,后果自负。因为与驰名商标的法律冲突,很容易被推到打假的风口浪尖,导致被围剿。也有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自己的商标被认定无效,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品牌瞬间就没了。
有数据显示,中国的服装产业位居世界第一,中国有十几万个服装品牌,但没有一个是世界知名的。中国服装业如果不加快培育强势自主品牌,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生存空间将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