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第七次尚军改革
战国初,魏文侯利用李悝开展变法运动,改革政治,兴修水利,发展封建经济。同时与赵国、韩国联手,积极对外进行集体扩张,北灭中山,西取秦河西之地,对秦国构成致命威胁。侯文死后,他的儿子武侯继位。然而,对于秦国来说,魏国的威胁并没有随着的死而消失。据伍兹说,吴侯时期,秦国打魏国,吴国只带了五万兵,骑了五百车三千马,在河西大败五十万人。这场“以一当十”的经典战役被深深地。他们之间的差距是全方位的,不仅仅是培养和保护法律这么简单。秦国要想在战国的风暴中生存,就必须进行全新的尝试。
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决心对秦国的军政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广招天下贤士,为国效力。卫道士商鞅受、吴起等人的影响,学习法治之术,应之请入秦,劝变法自强。商鞅的秦律不是一两个律就能概括的,而是由魏律派生并加以改进的一套律,具体内容现在不得而知。但《史记·尚军列传》记载了这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商鞅任秦都督时,“令民所为,牧臣同坐。”不告卖国贼者斩首,告卖国贼者以斩敌为赏,藏匿卖国贼者以降敌为罚。如果人民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男人,他们将得到两倍的报酬。有军事功勋者,将按率兑现;那些为个人利益而斗争的人根据他们的严重程度受到惩罚。如果在自己的事业上努力,种田织布会带回很多小米和丝绸。那些懒惰和贫穷的人认为他们会得到回报。宗室要有战功论,不能是家族成员。明代的官阶、秩次不同,田宅的名称不同,臣妾的衣着也不同。立功者显荣,无功者富而无财。禁止人、父亲、儿子、兄弟在室内休息。而小城镇和城市的集合被聚集成县,有31个县。开疆拓土,税平。水桶称尺子。"从上面这段话我们不难看出,商鞅变法的主要目的是将"耕田之战"确立为国策,建立郡县制,鼓励军功,实行二十品官制,彻底废除旧的清史禄制,根据个人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员必须从有军事成就的人中挑选。
商鞅知道变法力度空前,又怕秦国怀疑自己的可信度,所以迟迟不变法。为了消除他的后顾之忧,尽快打开局面,他表演了两场政治表演。先是变法前,商鞅派人在闹市放了一根三十尺长的木头,下令:“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赏十两黄金。”人们纷纷来看,但都很怀疑,没有人动它。然后商鞅又把赏赐增加到五十金。果然,一个人拿起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完全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在臣民中树立了自己的信用。其次,新法实施后,秦国太子犯法,商鞅刚正不阿,让太子的两个主子公子谦和公孙贾代为受罚,使贵族大臣不敢再犯法,同时也确立了自己在秦人中不可动摇的威望。
商鞅变法十年,秦国道不忘,山中无贼,家给人足,在中国西部边陲迅速崛起。同时,由于新法褒扬战功,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秦人的热血,军队的战斗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从此,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被动落后的局面。战国也进入了秦人时代,一个全新的格局即将到来。
商鞅颁布的新法是军政合一的新的国家法律制度。其高明之处在于牢牢抓住了封建国家的两大主题,对内兴农,以农为本发展生产;对外发动战争,用战争扩张领土。没有强大的农耕和充足的口粮作为保障,国家的军事实力是空虚的,打赢一两场战争是可能的,但绝对不足以长期称霸诸侯,更不用说统一中国了。众所周知,军队的战斗力离不开士兵的积极性。新法彻底打破了传统势力的束缚,在秦国建立了完整的军事奖励制度,使战功成为维护家族荣耀、提高社会地位的唯一途径,最大程度地调动了秦人的积极性。“农”与“战”的纽带是强大而稳定的法律制度,充分保障了社会公平。在当时,秦人要想在中国获得良好的社会地位,赢得世人的尊重,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参军,二是投身农业生产。于是,中国最优秀的人才都集中到了军事和农业领域,这也就导致了秦国核心实力最直接的发展,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另外,商鞅的成功不是历史的偶然。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秦的君权强大。虽然在春秋战国之交出现了一些类似于其他国家的内部斗争,但秦的君权仍然不可动摇,完全有能力发动一场自上而下的制度革命,这为变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其次,商鞅取信于民的态度,“民不可无信”,自古以来,政治家都把“信”作为统治乱世,创造盛世的政治基础的政治手段。“小信成就大信,明师以信为本”。自改革之初,商鞅就十分重视自身威信的培养,从小事做起,从小到大逐步树立信誉,取信于民,严惩违法之君,彰显了执法的公正性,为新法赢得了广泛的群众基础。三、秦文化本身的特点,秦地处中原文化和戎狄文化的交汇处,生存条件恶劣,特定的地理环境铸就了秦文化兼容并蓄的鲜明特色。秦人从不拘泥于自己文化的束缚,也不排斥一切外来的有利因素。他们不仅积极吸收周朝的先进文明,而且在不断的交流和斗争中融入了戎人的功利因素和君民合一的朴素作风,为商鞅变法的成功奠定了良好的文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