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优惠所得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减征40%。
(2)“两免三减”(取消)。在原深圳经济特区内2008年65438+1以后设立的企业,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予以减免。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有:1。产品因技术进步而快速更新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6) R&D费用加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R&D费用不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加计扣除企业R&D费用的75%;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
(7)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的认定补贴,如:深圳直奖5万元,再认定3万元,龙岗区(高新评审654.38+万)30万元,南山区654.38+万(评审654.38+万),福田区20万元(高新评审5万),龙华新区(新区)。
(8)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654.38+0.8万元的补贴。
(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申请各级政府相关资金的必要条件之一。
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获得办公和工业用地审批。
(十二)深圳每年将债券发行总额的20%分配给符合发行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2008-2020年,深圳将建设500-600万平方米创新型工业建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4)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提高科研开发管理水平,重视科研开发,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力资质,极大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对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标项目都有很大帮助。
(15)高新技术企业是任何企业都不可多得的国家资质认证,是依靠科技的企业不可或缺的硬招牌。他们的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