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如下所示:

1.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

2.企业发展潜力大或成长性好,近三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

3.企业有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研究开发机构。企业最近一年业务收入在6543.8亿元至4亿元(含)之间,最近一年R&D费用总额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营业收入在4亿元至6543.8+0亿元之间,占比不低于3%。

4.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产学研合作机制健全,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有特色,拥有发明专利或其他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按一类评价的知识产权,或近三年每年申请至少三项发明专利(经实际审查通过)或其他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按一类评价的知识产权。

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条件:

1.企业R&D人员不得低于职工总数的10%;

2、企业每年科研投入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4.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信用等级良好;

5.企业年产品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2亿元之间,前三年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6.企业拥有强大的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灵活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