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申请中引用的商标可以省略吗?

想注册的商标被他人注册,申请期限不满三年无法申请撤销商标怎么办?你无能为力吗?当然不是。还可以通过申请商标无效来撤销注册商标。当然,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无效宣告申请的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第一页)适用于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的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2.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提出的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应当填写“★”栏。

3.具体的复审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应当按照《商标评审规则》和所附《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文本样式)》的规定,与本申请书(首页)一并提交。对部分商品或者服务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在所附材料中写明。本申请书(首页)及相关材料应按对方人数提交相应份数。

4.如果争议商标或引用商标是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上“G”。5.争议商标类别栏可以同时填写多个商标类别。

6.引用的商标属于两个以上类别的,应当单独列出。

7.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必须填写准确的姓名和有效的联系地址,外国地址必须注明其中国国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号码。

8.××向申请人或者商标持有人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的,应当指定代表人;如果没有指定的代表,申请顺序中的第一人应为代表。本申请书(首页)中,申请人及其联系人一栏只需填写代表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其他当事人应在所附材料中注明。代表变更时,必须得到被代表方的书面授权。

9.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委托其在中国的代表办理注册商标无效宣告事宜的,其代表应当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并在申请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栏中填写相应内容。

10.申请人提交复审申请后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并自首次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11.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无需填写商标代理栏。

商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无效宣告时可以申请注册商标,申请通过后将有机会成功注册商标,但边肖提醒大家,由于申请无效宣告对商标证据要求较高,建议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