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苹果ipad被禁?

iPad商标门的全部故事

2月24日,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i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诉深圳唯冠iPad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那天,深圳中院第十五法庭座无虚席。

这场纠纷源于一份委托书。65438+2月23日2009年6月23日,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省唯冠”)授权公司法律顾问麦先生签署协议,将8个i-Pad商标转让给IPADL。根据本报获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方为唯冠电子有限公司,盖有唯冠电子有限公司的印章,负责人为杨荣山。

IPADL于2010将其iPad商标全部转让给苹果公司。

双方的争议在于授权方台湾省唯冠是否有权代表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处理iPad商标。苹果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的证据显示,在签署委托书的两个月前,JonathanHargreaves签署的IPADL代表与汇源签署的台湾省唯冠法务部代表通过邮件开始谈判,讨论台湾省唯冠能否代理深圳唯冠。在邮件中,汇源告知I-PADL,麦先生是台湾省唯冠的签约代表,协议是在台湾省签署的。

公开资料显示,台湾省唯冠和深圳唯冠都是唯冠国际(00334.hk)的子公司,但其股份之间并不存在交叉关系。深圳唯冠的另一位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台湾省唯冠无权代理此案,因为它在大陆没有iPad商标的所有权。根据大陆公司法,虽然台湾省唯冠和深圳唯冠都是唯冠国际的子公司,但唯冠集团仍然无权处置深圳唯冠的资产,更何况深圳唯冠的法人不是杨荣山。

但深圳唯冠认为,台湾省唯冠与I-PADL公司于2009年2月23日签订的11的协议中明确约定,所有通信和邮件均已被正式书面协议所取代,不作为任何依据。

“这其实是一场可笑的闹剧。苹果公司发现iPad大陆商标的所有人不属于台湾省唯冠而是深圳唯冠后,开始担心并冒头。”肖才元说。

事实上,两个戏剧性的因素让这个案子更加扑朔迷离。

在苹果公司向香港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提交的材料显示,IPADL公司实际上是在苹果公司律师运作下成立的具有特殊目的的公司,旨在收购唯冠手中的i-Pad商标权。

2010年4月3日,iPad产品开始在美国面向公众销售。2010年4月7日,IPADL以10的价格将其iPad商标全部转让给苹果公司。

一家大型企业的OEM表示,苹果以IPADL的名义与唯冠就iPad商标进行谈判,是为了防止对方漫天要价,而注册公司IPADL的简称也可以说明被收购商标的原因,但纠纷发生后,苹果的疏忽会让苹果付出代价。

肖才元认为,深圳唯冠本来就是和I-PADL的纠纷,所以苹果才强势介入。IPADL的疏忽显而易见。按照相关规定,苹果的代理根本不成立。

更戏剧性的是,IPADL公司授权代表邮箱的主人——Onathanhargaves可能根本不存在。肖才元说,他从苹果公司提交给香港高院的材料中了解到,没有这个自然人。可以认定原告在申请公证时向公证员隐瞒了这一事实。

商标门困境

在商标门有结果之前,从2010年9月开始,苹果已经把iPad送到了大大小小的咖啡馆和时尚达人们手中。

2010年3月22日,iPad商标在深圳唯冠被8家债权银行查封。苹果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称IPADL于2010年4月7日将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

“苹果公司和IPADL公司就已经被依法查封的商标签订转让协议是一场闹剧。而且该协议是在明知IPADL不能转让我们的iPad商标的情况下签署的,明显没有任何效力,具有恶意。”肖才元说。

在苹果让iPad在大陆的争议商标成为既成事实之后。现实是深圳唯冠无力还手。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唯冠如果要起诉苹果,需要巨额财产担保。曾经是全国外贸出口百强的深圳唯冠,如今几乎破产。苹果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如果败诉,其iPad商标怎么办?

上述代理人表示,苹果肯定不会允许这个商标败诉,如果败诉就只能和解,这也是深圳唯冠在几近破产的情况下,不得不把这个官司打到底的原因。

谢律师表示,苹果公司给深圳唯冠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受害方的损失无法计算,可以以获利方的利润作为计算标准。对于这种说法,创业媒体总监黄认为,由于苹果在内地有很多加工代工厂,在内地生产,在海外销售,这部分损失需要海关计算,所以很复杂。据了解,和君创业是唯冠电子委托处理这起商标纠纷案的公司。

本报多次联系苹果中国工作人员,电话无人接听,苹果公关公司负责人表示已更换。

值得注意的是,苹果iPhone在进入大陆市场之前,也是先入中国再结算过户。

根据汉王招股书披露的信息,2009年7月18日,汉王与苹果公司签署了365万美元的iPhone商标和解及转让协议。在此之前,iPhone一直在内地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