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是如何规范商品质量管理监督的?
我国《商标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了通过商标监督商品质量的条款。同时,《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通过商标管理对商品质量的监督主要在商品流通领域进行。主要工作是:督促企业维护商标信誉,保证商品质量。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以次充好、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检讨,予以通报,并处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经营利润两倍以下的罚款;销毁有毒、有害和无用的商品;使用注册商标的,依法撤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