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类商标的经营范围

32种商标的经营范围根据《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中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确定,可用于啤酒。矿泉水和软饮料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和其他商品。

法律依据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商品和服务分类

总体描述

分类表中所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或描述构成该商品或服务一般范围的通用名称或描述。如果商品无法分类,以下说明指出可行的标准:

(1)原则上,成品按其功能和用途分类。如果分类表没有规定分类标准,则按照字母分类表中类似的其他成品归入一类,也可以按照辅助分类标准和这些成品所使用的原料或操作方式分类:

(二)原料、未加工产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原料分类。

类别32

啤酒、矿泉水和软饮料及其他非酒精饮料、水果饮料和果汁、糖浆及其他饮料制剂。

类别33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

类别34

烟草、烟具、火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