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诉费是多少?

法律分析:中院的上诉费是多少,视案情而定。离婚案件,每人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支付百分之一;(二)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根据有争议的价格或金额,按下列比例分配:

1,不足1000元,每件50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按百分之四支付;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三支付;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二缴纳;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一点五缴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按百分之一计算;7、超过一百万元的,按0.5%缴纳。(五)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6)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交纳: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和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再审后提起上诉的,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五条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支付百分之一;

(二)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根据有争议的价格或金额,按下列比例分配:

1,不足1000元,每件50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按百分之四支付;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三支付;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二缴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按百分之一点五缴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按百分之一计算;

7、超过一百万元的,按0.5%缴纳。

(五)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6)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和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再审后提起上诉的,不预交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