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权和商标所有权可以分开吗?
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所有人与受让人就转让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的,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商标注册人也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由此可以判断,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可以分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