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的行为是广告违法还是商标侵权?

加油站模仿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加油站的外观,使用假冒的标识或站名,如中卫、中谷、中矿、中牟和中国的国窖店、昆仑好客、易捷,或英文加减字母,形似宝石、朝阳标识等,都属于商标侵权。被侵权公司应向工商局发起维权。大致流程如下:由省销售公司出面找律师事务所,约定律师代理费或侵权索赔比例(公司不给律师钱,律师胜诉后抽取),签订代理协议。

下属加油站发现假冒站,向当地市公司汇报,市公司向省公司汇报,省公司通知律师。律师到当地,与市政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市政公司派人带路,并与当地公证处拍照(即使拍照时被“中谷石油”发现,立即整改换招牌也没用),律师回去后发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