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使用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比较陌生,绿色食品的标志可能大家更熟悉。地理标志类似于绿色食品标志,本身就是标志。因为它们包含了很多内涵,赋予了价值,使用这个标志可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所以会有人想到使用地理标志,那么谁可以使用地理标志呢?

1,质量检验条例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使用者必须是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内的生产者。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规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当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向批准公告确定的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个部门的规定不一致。

2、工商规定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具有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的,必须加入集体;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作为证明的,应当向注册人提出申请,只要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条件,注册人不得拒绝。

3、农业部的规定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使用,并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

4.摘要

三个地理标志都规定了申请使用地理标志必须是地理标志划定范围内的主体,比较宽泛,企业、合作社等组织都可以申请。个人可以申请吗?按照农业部的规定只有个人可以使用,但是质检和工商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暂时没有个人申请使用在使用公告中被批准。

你申请哪个组织?三个规定不一样,都可以适用于注册人(管理员、持证人)。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不能拒绝,也不能收费。但根据质检和工商的要求,还得办理相关手续。

整理:王宇

2065438+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