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体验,赖永初
民国三十二年(1944)八月,桂阳巨商戴云山设立“宜兴尹畅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一般业务,以存汇款业务为主,并与省外昆沪信托公司及省内几家银行签订汇款合同,进行汇兑汇款,代收代付汇款,从中收取手续费。后来宜兴尹畅银行增资、重组、人员流动后,从第一次增资会到1945重组,赖永初被选为董事,后担任该行经理。
紧缩开支为鸦片烟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开了绿灯。在那些日子里,一些著名的公司发了财。大烟鬼总经理周秉恒和开“天府公”名号的贾,资金告罄,宣布破产,以分散账目。民国二十七年(1938),周秉衡为了合作,向赖永初求助。赖永初经营一家银行,积累了巨额资金,早就打算兴办产业,发展经济。于是同意出资6万元作为投资股,周炳恒与贾合并,企图合作。于是他把建于民国十八年(1929)的茅台镇“常恒”酒厂的价格定为15000元,三河锡厂的价格定为5000元。赖永初是公司经理,周炳恒是副经理。此后,赖永初在经营银行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自己的工业。茅九经营期间,周秉恒的儿子在合江沙场仓库失火。后来,亲自到合江、泸州调查,发现周的儿子倒空货物后自焚,损失两万多大洋。后赖永初与周秉恒约定在桂阳开会,周秉恒损失约4万元,并被儿子烧死。赖永初问周秉恒怎么办,周秉恒说他把酒厂的股份卖给了赖永初。认为酒厂连年亏损,不想要了,就让周找别人收购。周秉恒与其他公司谈判。其他公司只出1,000元,周炳恒不肯卖。周去找了的二哥赖桂山和三哥赖玉生,赖桂山和赖玉生拿不定主意,也不愿意(65,438+0,937之前,三兄弟早已分居,各做各的生意,联系不多)。等了半年多,酒厂还是没人要。周邀请史来,条件是丢的钱不算,并要补足7000元。酿酒厂和锑工厂都归赖永初所有。赖永初当时看不到,也卖不出去。为了减少损失,他同意了,但周秉恒和贾不得不签合同。后来周秉恒的大儿子周凤奇又出来捣乱,周秉恒就让石和张木良去劝,并补了他三千块钱。在答应后,经过老师的调解,周和贾没有意见,和高长兴做了一个合同,把问题解决清楚。民国30年,买下他与周秉衡、贾共同创办的茅台酒厂,后将茅台酒厂更名为恒兴酒厂,独资生产恒兴毛酒。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赖永初立即增资扩产,重建工厂。“恒兴酒厂”的旧址与开在华文区的“荣和”烧坊隔街相望。恒兴酒厂有大小酒窖17个,其中大酒窖6个,可装高粱30石(每石600斤),小酒窖11个,可装20石。两个火烤肉炉分别放在两个烤酒作坊里,还有宽大的烘干槽,2台石磨,8匹马研磨。
恒兴酒厂生产的酒的原料主要是高粱和小麦,由成毅烧坊聘请的酿酒师酿造。当年的葡萄酒产量,以正常年份11或12窖的原料,可产酒4万多斤。在被赖永初全资拥有后,工厂拥有65,438+0名管理人员、20多名工人和65,438+00多名后勤人员。第一任经理是葛志成。到贵州解放初期,其年饮酒量达65438+万公斤。
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市场上假酒泛滥,华嘉成毅和赖永初恒兴生产的毛酒也受到影响。赖永初对此深感忧虑,并打算改变商标,建立另一个葡萄酒名称。赖永初到遵义办事处进行业务考察,深入市场时,偶尔看到车站附近的一家餐馆里挤满了看两个醉汉打官司的人。其中一人骂道:“罗儿,你输不起,你却输不起。怎么还打拳?”另一个脸红了,口吐白沫,拍着桌子喊道:“我赢了你的‘快百万’,坚持毛。哪个龟儿子输不起?”当赖永初听到“赖茅”这个词时,他受到启发,劝他们不要出声,并帮助他们支付这一桌的费用。他想:我叫赖,在茅台镇办了一个厂,烤毛酒。如果把恒兴毛酒的名字改成“赖茅”,那就是一语双关,雅俗共赏,既通俗易懂,又便于宣传。赖永初回到贵阳后,告诉了负责贵阳总经理办公室的王大年,征求他们的意见。大家听了,都拍手大笑。他们认为这很有趣,很受欢迎。这是一次难得的偶遇。赖永初马上把商标送到香港印了20万套,加上“科研”字样,注册了。他还聘请了律师马培中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并为他支付每年500元的保险费。律师在报纸上声明他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伪造,他负责,并装了一批小瓶赖茅酒,通过庄在全国各地的机场、码头赠送,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当时在全国各地驻庄。从此,“赖茅”这个名字一炮而红。因为酒酱清香醇厚,瓶身香气四溢,久久不散,入口即满。虽醉但不觉得口干头晕,在省内外和国际上都享有盛誉。随后,成毅和荣和把他们生产的“毛酒”改成了“华茂”和“猫王”,成为茅台镇的三大烧房。20世纪40年代,恒兴生产的赖茅、成毅生产的华茂和荣和生产的猫王成为三大茅台酒制造商。1947三座烧房产量最高,分别为32.5吨、21吨、7吨,合计产量60.5吨。恒兴生产的赖茅产量排名第一,足以与华家义员华茂和王氏成员相抗衡,成为酒类中的第三佳。恒兴酒厂在省外和桂阳都有经销处,与成毅和荣和争夺市场,产量排在两者之前。1953年,“恒兴”烧坊被接管转让给茅台酒厂,与“成毅”、“荣和”烧坊合并成为国有茅台酒厂,迎来了明媚的春天。
永初中学创建于贵阳1941。1945至1946任贵阳银行总经理,1948至解放前任贵州省银行总经理。解放后,1952年7月,因盗窃国家黄金46万元,被贵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出狱后当选贵阳市第一、二、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贵阳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市工商联筹委会常委。1980 1当选为CPPCC贵州省第四届委员,6月当选为省工商联执委常委。1981享年7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