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酒包装有哪些程序?
问题二:我叔叔的散酒厂,我想把散酒包装起来拿到市场上卖。第一道程序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1.酒类生产许可证合格。
2、白酒质量检验、检测资质,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将样品送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
3.如果有包装,就会出现商标,工商局会对商标进行注册。
问题三:销售散装白酒有哪些手续?卖散装白酒20分钟,需要白酒产品零售许可,才能买卖。
一、许可条件:
有与其经营规模或者技术条件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营业场所符合卫生和消防要求;
配备熟悉酒类专业知识、身体健康的业务人员;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业务:
(1)申请新的证书
1.填写《XX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及申请报告。
2.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为餐饮、酒水销售)。
3.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由非法定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原证书的变更
1.填写《酒类经营许可证变更、换发、注销登记表》。
2.原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已变更(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完整的《告知XX市酒类零售许可承诺书》。
4、酒类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原件
5、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仅更改此项]
6.变更后的场地使用证和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仅更改此项]
(二)遗失补发
1.酒类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全部丢失,提交的材料等同于新的。
2.酒类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遗失的,提交承诺书和酒类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关闭和撤销
1.收回酒类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2.注销登记批准证书复印件(仅限企业法人注销)
问题四:散装白酒包装销售需要哪些手续?请帮帮忙。你是一个白酒厂,有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设计一个商标,包装后让县或者市质检所按照国家标准检验。如果合格,就可以出售。如果你是经销商,有销售许可证,那么你一定要委托酒厂加工(包装),用他的厂名和商标经销。
问题五:卖散酒有什么手续?工商营业执照有了这个,工商所会在你办证的时候为你填写你的具体经营范围!!如果觉得不错,就加分。如果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就问我。
问题6:散酒包装或装瓶需要经过哪些程序?15分,你先去食品安全部门检测,然后没问题,办理营业执照。
问题7:我自己能找到散装白酒的包装,然后想包装成一种能进超市的白酒。我自己生产或者代加工需要什么手续?有两种情况:
1.加工我们自己作坊做的白酒,需要做很多事情。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必须通过食品卫生检验。加工者是食品行业的雇员。他们必须有健康证和食品加工税务登记证。如果他们有商标的话,需要到工商局注册商标,这样才不会知道和市场上现有的商标重叠,以免侵权。
2.有一个加工厂,代理加工OEM产品。你自己注册商标,然后授权给贴牌厂,规定产品只给你或者给你指定的经销商。你们可以自己谈费用结算。
严格来说,不管是自己的加工车间还是工厂加工,都要去质监部门做产品质量检验。质量监督部门会给你出具一份质量检验报告。另一种情况(严格情况下),必须做。大型超市(KA)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手续才能进场,正规超市肯定是必须的。这些程序对你自己的车间或工厂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他们,你就会被调查。代工:除了自己注册的商标(这个商标以后可能有价值,比如耐克自己有商标,找工厂加工授权生产),其余的都可以由工厂提供。
大型超市(KA)有结算期。在这个谈判过程中,需要根据超市的具体要求,总结准备流动资金,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发票。我们单位可以凭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去税务局领取发票。如果是加工厂,可以和工厂谈税钱,他们会开。
有些地区的酒类产品需要有《酒类产品经营许可证》,各地政策不一样。请咨询当地糖烟酒局或工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等申请手续很烦。如果在这里介绍,会很累,很混乱。建议找代理公司操作,花几块钱做。多跑跑中介,打听打听,找一家口碑好,收费低的。
最后祝你生意兴隆!
问题8:家里做散装白酒需要什么手续,证明小规模的酿造作坊一般不问。
要有实力,需要生产许可证,不好办。
产品有保障,应该有自己的实验室检测,使用的设备经过质监部门检验合格。
从事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
每个月每个季度都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抽检和检验报告。
酒类运输需要酒类流通许可证。
问题9:家里做散装白酒需要什么手续,证明你卖的是哪个厂家的白酒,厂家全套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红色公章,本人健康证,租房协议,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问题十:散酒如何经营销售,需要什么手续,个人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需的有关材料(一)有食品原料经营和食品加工场所的, 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包装和储存,保持场所环境整洁,不接触有毒有害场所和。
(二)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和垃圾、废弃物存放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