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有哪些?

法律主观性: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证明商标注册时,应当附主体资格证明,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以表明其具有对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能力。

法律客观性:

《商标法》第三条第三款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控制,供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证明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当附主体资格证明,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以表明其具有对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能力。